性侵犯娶未成年受害者後無罪獲釋 馬國法院引眾怒

[ASEANSEA]性侵犯娶未成年受害者後無罪獲釋 馬國法院引眾怒

作者:鄭之翔


馬國一名男子因性侵14歲少女而被起訴,然而法官卻因為這名男子「娶」了受害者後當庭釋放他,引發馬國民眾及人權團體的憤怒,週四(4日)上街呼籲政府應儘速改革司法漏洞。

現年22歲的Ahmad Syukri Yusuf被指控在去年兩度性侵這名現年15歲的被害少女。根據馬國法律,強暴罪最高可被處以30年有期徒刑,外加鞭刑。

報導指出,馬來西亞砂勞越州的地方法院在被告提出雙方的結婚證書之後。上週宣告這起案子「沒有繼續審理的必要」,因為當事雙方「已經結婚」。

根據馬來西亞民法,男女滿18歲才能結婚,但在伊斯蘭律法下,女生只要滿16歲即可結婚,而未滿16歲的少女若要結婚必須得到伊斯蘭法庭的許可證。不過反對人士則批評,法院幾乎沒有經過審查就「濫發」許可證,近年來不斷呼籲政府應該要禁止童婚。

「這個法律給強暴犯開了一扇『性侵合法化』的大門,」婦女維權組織發言人李檀香(Tan Heang Lee)認為,未滿16歲的少女根本對於「性」沒有能力表達同意與否。

「類似的案件在馬國這個保守的伊斯蘭國度其實並不罕見,」抗議人士指出,因為有些思想保守的被害者家屬認為與其讓少女在法院上受審,讓她的名字在法庭上被「羞辱」,是「家醜外揚」,不如與加害者結婚,私下解決。

「我們過去處理過相當多起類似的案件,」致力於推動女性權益的馬國非政府組織婦女力量(Tenaganita)發言人費南德茲(Aegile Fernandez)表示,這些案件都循著類似模式:加害人和被害人結婚,然後不久便離婚,加害者再給被害者家屬一些補償金,「然後這起案件就這麼結束。

然而抗議人士擔憂,這個漏洞會讓加害者認為強暴、性侵「不會有嚴重的後果」,反而變本加厲,讓更多女性受害。「性侵的罪行不會因為結婚而被抹滅,」砂勞越州的婦女部長法蒂瑪(Fatimah Abdullah)也批評,認為這起案件可能讓性侵犯認為只要和被害者結婚就能逃過刑罰。馬國婦女、家庭及社區發展部部長卡琳(Rohani Abdul Karim)也表示已會同檢方重新檢視本案,將提起上訴。

1557313_808290295879731_5602039025614198158_o
馬國婦女、社區及家庭發展部部長卡林。(Source: Rohani Abdul Karim @ Facebook)

「強暴就是強暴,」費南德茲感嘆,無論是加害者或是被害者家屬都必須要被教育,「這些案例的結果對被害者都是嚴重的不正義」。

「這不是第一起強暴犯被允許和未成年受害者結婚脫罪的案例,」反對黨國會議員張念群(Teo Nie Ching)批評,法院再不針對這個問題改變的話,將會有更多悲慘的案例發生。

196898_187492417960372_5552422_n
反對派議員張念群。(Source: Teo Nie Ching 張念群臉書)

新聞來源:

  • Malaysian Man Accused of Rape Avoids Jail After Marrying His Teenage Victim(Times
  • Malaysian rapist avoids jail after his 14-year-old victim’s family let him MARRY her ‘to avoid shame’(Mail Online
  • MP: Marrying victim shouldn’t spare rapist from prosecution(malaysiakini
  • Malaysian Minister Says ‘Rape-Then-Marry’ Case to Be Reviewed(Malaysia Sun

發表迴響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