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賭場洗錢 菲律賓修法將博弈產業納入管制
外電編譯:Yun-Ling Ko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上週五7月14日簽署新法律,並於本週宣布將賭場納入反洗錢法(Anti-Money Laundering Law, AMLA)管轄範圍。今後菲國賭場會納入反洗錢的相關機構之中,以利政府監控賭場內的大筆交易,遏制洗錢活動。
根據菲國法律定義的賭場,為「由政府有關單位授權進行遊戲營運的企業」,除了實體賭場,網路博弈和郵輪上的賭場也將納入反洗錢法的涵蓋範圍之中。
反洗錢委員會(Anti-Money Laundering Council, AMLC)負責監督菲國國內異常的金融活動,AMLC指出,若賭場的單一現金交易超過500萬披索(約300萬新台幣),必須向反洗錢委員會報告,AMLC和菲律賓娛樂博弈公司都負有執行新法律和規範賭場業務的共同責任。
此外,如果AMLC懷疑賭場可能參與非法活動,法律授權委員會可以向法院申請凍結令,凍結該賭場的資金20天。在這段期間,法院應進行簡要聽證會,以確定是否解除凍結令。該法亦授權政府凍結令可延長至六個月,一旦非法洗錢活動經法院審判確認罪刑,資金將繳國庫。
菲國央行總裁Nestor A. Espenilla Jr 表示,此項法律的通過,將彌補管制上的缺口,有助於菲國阻止非法金錢流入國內。
菲律賓於2001年通過了第一部反洗錢法(Republic Act No. 9160),以避免被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列為黑名單國家。金融行動小組是致力於打擊國際洗錢費罪的國際警政組織。而菲國原本的反洗錢法管轄金融機構只涉及銀行、信託、保險、投資公司、證券交易商與匯款機構。這次杜特蒂簽署新法,進一步將賭場納入管制之列。
這次修法動機也和2016年2月發生的孟加拉央行竊案有關,當時網路駭客將孟加拉央行在美國紐約聯邦儲蓄銀行的帳戶盜走8100萬美元,大部分的資金即是透過菲國銀行和賭場洗錢。
菲律賓賭場業近年來蓬勃發展,力拚與拉斯維加斯、澳門齊名。根據統計,2015年賭場業營收約1300億披索(約780億新台幣)。
2002年起,菲國政府致力打造馬尼拉灣娛樂城博弈特區,長遠目標為取代新加坡,成為東南亞娛樂中心。在馬尼拉灣娛樂城博弈特區,過去四年間已有三座斥資上億美元的國際級賭場渡假村營運,第四座賭場預計在2019年開幕。
參考資料
- Casinos now covered by anti-money laundering act under new law, CNN
- Philippines puts big casinos on money-laundering watch, The Star Online
- Duterte to sweep dirty casino cash with new Anti-Money Laundering Law, Calvin Ay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