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風電開發潛力高 躉購是否延期成焦點
作者:Yun-Ling Ko

因應快速的經濟發展以及人口成長,越南的用電需求也大幅提高。除了傳統發電方式,再生能源的布建是另一大創能來源。許多國際組織對越南的風力發電資源看好,也將越南視為具開發潛能的新興市場。在整體環境尚未成熟的情況下,越南政府是否將躉購制度延期,成為近期開發的關鍵因素。
越南離岸風電潛力上看160-475GW
世界銀行(World Bank)集團2019年3月宣布,將攜手集團成員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以及總部位於比利時的全球風能協會(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共同成立協助新興市場開發離岸風電的專案。專案由世界銀行的能源部門管理援助計畫(Energy Sector Management Assistance Program, ESMAP)來執行,提供新興經濟體在離岸風電開發的技術協助。
2019年10月,ESMAP出版「Going Global-Expanding Offshore Wind to Emerging Markets」報告。其中以巴西、印度、摩洛哥、菲律賓、南非、斯里蘭卡、土耳其及越南這八國進行開發潛力案例研究。位於東南亞地區的菲律賓和越南被評估為具開發潛力的新興市場,尤以越南上看475GW的潛力(固定式261GW、浮動式214GW)為最佳。
根據報告,越南的東南部海域風能資源潛力最佳,固定式離岸風電(風機固定於海床上)方面,平順省(Binh Thuan)、寧順省(Ninh Thuan)平均風速在10m/s,水深低於50米,至外海125公里處都還有7m/s風速,可開發裝置容量上看165GW。北部灣(Gulf of Tonkin)則有88GW,再加上北部灣目前電網建置相較良好,更具有發電可供首都河內使用的優點,使開發更具潛力。
在浮動式風電(風機置於浮動平台上),從南部延伸至中部的會安地區有175GW開發潛力,北部灣南部有39GW。南部地區距離胡志明都會區約200公里,若屆時加強電力網工程完善,會是較為理想的開發場址。
越南工商部與丹麥能源署自2013年開始合作「能源夥伴計畫(Energy Partnership Programme, EPP)」,一同規劃越南離岸風場的發展路徑,並預計在今年9月提出報告。根據丹麥能源署今年做的評估,雖然較世界銀行的報告保守,但越南仍有高達160GW的離岸風電開發潛能,即使扣除已有其他用途的海域,可開發的場域還是相當可觀。
躉購制度是否延長成開發關鍵
雖然越南離岸風電開發潛力看好,但法律規範模糊、與政府的購售電合約可融資性低、專案融資市場成熟度不足等,都是目前國際投資人卻步的原因。
再加上越南政府對於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Feed-in Tariff)僅適用至2021年10月前完工的風場,2021年後的政策與機制未明朗,讓投資更增添不確定性。越南工商部日前已向總理提出延長躉購費率制度到2023年12月的計畫,2023年後則擬採競價方式,目前尚待總理拍板定案。若躉購制度能順利延期,全球風能協會預計到2025年,可大幅加速風電建置的進度,屆時越南會有1GW的裝置量;能源研究學者Minh Ha Duong則預測到2030年會達到10GW至12GW的離岸風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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