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國司法改革 尋求中國協助

[ASEANLAND]柬國司法改革 尋求中國協助

外電整理:黃嬿庭


中國和柬埔寨在本週一(26日)簽訂了諒解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OU),長達五年的協議旨在讓雙方合作改善柬埔寨的司法系統。柬埔寨反對黨認為現行司法體系受到現任總理洪森(Hun Sen)的權力控制,美國也曾批評柬國「政治性又效果不彰」的司法體系是其人權問題中最堪憂的部分。

柬埔寨司法部發言人秦.馬林(Chin Malin)在本週三向路透社(Reuters)透露,中國將為柬埔寨於2014年設立的管理辦公室提供財政及專業訓練上的支援,「為了讓管理事務有效運作,我們需要中國的幫助。」馬林說,儘管細節尚未訂定,但很可能會安排法官交換計畫,「中柬雙方在專業人士和部長層級將會發展更多的交流和互訪。」

中國將協助柬埔寨建立立法及司法研究中心,該中心將在柬國的法律及司法改革中扮演政策建議的角色。此外在商事法庭的改革上,中國也會提供專家進行協助。

「司法改革方面的協助是為了促進人權保護,只要建立起良好的法律系統,就能促進對人權的重視。」秦馬林說。

在歐美國家與柬埔寨的關係隨著其人權狀況而不穩定地變動下,中國成為柬埔寨最堅實的夥伴,中國長期以來提供軍備援助和武裝人員訓練給柬埔寨,柬埔寨也作為在南海主權爭端上支持中國的關鍵角色,在協商制的東協中發揮著影響力。

2014年,柬埔寨政府發布了三項聲稱是為「進行司法改革」而訂定,而被外界普遍認為是為鞏固行政權對司法權控制的法案。

在美國國務院2015年針對柬埔寨人權問題做的報告中提到,「(柬埔寨)政府不重視司法的獨立性,法院設立的目的也都是為了進行影響和不當干預。」

柬埔寨預計在2018年舉行大選,反對派領導人批評現行司法體系是為了洪森的持續統治做預備,但政府和司法部門都反對這種「充滿偏見」的指控。

獨立運作的柬埔寨人權中心(Cambodian Center for Human Rights)表示,中國在司法獨立狀況上也有所不足,使得外界還很難評估中柬這次協議在實質上對柬埔寨的長期問題是否能有所改善。

該人權中心主任Sopheap Chak表示,改良司法體系需要技術上的協助,而「中國的介入恐怕會使柬埔寨在司法獨立上的欠缺和柬埔寨法庭的弊端更加根深柢固。」她補充道,「在達到真正的『分權』之前,任何的司法改革對柬埔寨都毫無意義。」

根據金邊日報(The Phnom Penh Post)的報導,國際法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高級顧問Kingsley Abbott表示,「有鑑於中國在對維權律師、法律人士和民運份子的侵害,以及其自身在司法改革和司法獨立性的建立上都還面臨困難,很明顯地,柬埔寨不該將中國列入司法改革樣本的考慮範圍內。」他補充道,「柬埔寨應該致力於判決的獨立運作,並保障檢方和律師都能不受干預地進行工作。」

而相較於中國過去與東協各國的合作,中方媒體對這次合作的報導速度相對較慢,在消息發出一天後,目前仍未出現相關的中文報導。


新聞來源

  • China agrees to help Cambodia overhaul its criticized judiciary(Reuters
  • China MoU to help ‘reform’ judiciary(The Phnom Penh Post
  • China to help Cambodia in judicial reforms(Thai P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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