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EANLAND]「態度矯正」 泰國當局動用臨時憲法44條逮捕異議份子
作者:黃嬿庭
「態度矯正」 泰國當局動用臨時憲法44條逮捕異議份子
泰國當局於本周三(27日)根據臨時憲法第44條,逮捕了10名在網路上發表反政府言論的人士,其中有八位在曼谷,兩位在坤敬。
人權運動者指出,這些人在一早由20人左右的士兵在沒有給家屬任何理由和解釋的情況下被從家裡帶走,這樣的作為無異是「綁架」。
泰國國家和平暨秩序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for Peace and Order,NCPO)發言人溫泰(Col Winthai Suwaree)表示,這些人會被帶往軍營去接受為期一個星期的「態度矯正」(attitude adjustment)。
當天晚上,有16名參與新民主運動(New Democracy Movement)的維權人士於曼谷勝利紀念碑針對當局這次的逮捕行為進行抗議,遭警方帶離。
泰國總理帕拉育針對上述兩起事件,表示支持軍方的作法,並說道「若是犯法就應該被逮捕」,至於是否有罪,以及後續的處分,將會交由有關單位評斷。
「如果不去觸犯法律,誰都不能拿你怎麼樣。」帕拉育說。
此外,本周三在那空沙旺還發生了兩位為泰黨(Pheu Thai Party)黨員及五位「影響顯著份子」的住家遭士兵搜查的事件。隨著新憲法草案公投日期的接近,泰國軍政府對言論的容忍度似乎也越來越緊縮。

泰代理孕母爭嬰兒監護權 美籍同性伴侶勝訴
一對美國與西班牙籍的同性伴侶在週二從泰國代理孕母的手中贏得了嬰兒的監護權。這名代理孕母因為得知未來將扶養嬰兒的是一對同性伴侶之後,便要求將孩子留在身邊,這對同性伴侶終於在今天(28日)獲得勝訴。
這起受到外界矚目的案子,終於在爭訟近一年半之後,曼谷的家庭法院終於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她生理上的父親,美國人戈登.雷克(Gordon Lake)。
泰國自2015年2月起禁止跨國代孕,然而這個孩子是在該法實施前生下的,該案的複雜性在於泰國的法律尚未承認同性婚姻。
「法院將卡門(Carmen,孩子的名字)的監護權判給了我的當事人,並裁定他是孩子的唯一監護人。」雷克的律師拉查波(Rachapol Sirikulchit)表示。
「我們贏了,」結束自2015年1月開始的官司,雷克的伴侶桑多斯(Manuel Santos)步出法庭時哽咽道,「這場惡夢就要結束了。」他表示他們將帶卡門前往西班牙與他們同住。
雷克指出,孩子的卵子是來自匿名捐贈者,代理孕母帕提達(Patidta Kusolsang)和孩子完全沒有血緣關係。孩子出生時,帕迪達有將她交給雷克和桑多斯,然而後來卻改變了主意,拒絕簽署讓孩子出境的文件,並告知他們,她原以為孩子是會交由「正常的」家庭撫養,因為擔心她的成長才執意要將孩子留下。
雷克成立了一個募資網站為他們留在泰國尋求法律管道的開銷籌資,共募到了36,000美元。
泰國自1997開始對商業性代理孕母進行管制,然而海外代孕產業的蓬勃興起,吸引了大量外國人前往泰國尋求代孕服務。國際非營利組織Families Through Surrogacy預估,澳洲和英國擁有最多尋求海外代孕的公民。澳洲外事與貿易部表示,2015年有高達150對澳洲夫婦會透過泰國代理孕母生下孩子。
2014年,一位泰國代理孕母為一對澳洲夫婦產下一男一女的雙胞胎,其中男嬰患有唐式綜合症,於是委託人便領走了他健康的姊妹,並將他遺棄在泰國。此外,還發生了一位日籍男子透過不同的泰國代理孕母生下了超過12個孩子,當時甚至讓泰國被戲稱為「嬰兒工廠」。
跨國代孕產業情況的惡化及問題的複雜化,促使泰國政府在2015年2月通過新法禁止泰國的代理孕母為外國人提供代孕服務,同時也禁止一切仲介或任何會誘使婦女願意為他人提供代孕服務的行為。
根據泰國的現行法,只有已婚超過三年以上的泰國夫婦才能尋求代孕服務,商業性的代孕行為是完全禁止。任何雇用代理孕母被發現者將會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發現從事代孕仲介行為也會面臨徒刑。

新聞來源:
- Gay couple win custody battle against Thai surrogate mother(BBC)
- Thailand’s crackdown on ‘wombs for rent’(BBC)
- Thailand bans commercial surrogacy for foreigners(BBC)
- Regime wields Section 44 to arrest 10 for political posts(Bangkok Post)
- 16 activists detained for protesting at Victory Monument(Bangkok Post)
- Prayut backs detention of online critics(Bangkok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