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籍移工爭取權益反遭泰雇主控誹謗 法院判無罪

[政經商情] 緬籍移工爭取權益反遭泰雇主控誹謗  法院判無罪

外電整理:黃嬿庭


泰國廊曼地方法院在7月11日撤銷了對14名緬甸籍移工的誹謗訴訟案,該案從2016年10月纏訟至今近兩年,終於得以落幕,為泰國境內移工權利的改善立下一重要的里程碑。

控告這些移工的是一間叫做農法(ธรรมเกษตร,Thammakaset)的公司,專為泰國食品加工集團豐年集團(Thai Betagro)提供雞隻。移工們表示,在該公司的養雞場工作期間,一天工作20小時,日薪只有244泰銖(約7美金),然而2016年泰國的法定最低日薪是300泰銖(約9美金),僱主甚至扣留其身分證明文件以限制其人身自由。在泰國,移工理應享有泰國勞動保護法(Labor Protection Act)所保障的權益,如最高工時、與本國人相同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折抵的基本工資,以及安全的勞動環境等。

移工們原先並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受損,而是在2016年3月接觸到智慧型手機和社群網路後,得知了遭泰國鮪魚罐頭工廠剝削緬籍移工勇於爭取權益,並得到約一百三十萬美元賠償的消息。他們因此回過頭來檢視自己的工作環境,在致力改善在泰緬籍移工勞動權益的非政府組織移工權利網絡(Migrant Worker Rights Network)協助下,這14名緬甸籍移工在2016年9月向泰國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uncil)提出申訴,然而僱主卻反過來控告移工們誹謗。

農法公司負責人詹差(Chanchai Pheamphon)表示,移工被扣抵的薪資是作為住宿費和違規的罰款,之所以這麼做只是因為不了解法律規定,而此案一出,豐年集團就與其公司斷絕往來,他逼不得已關閉了共有約160萬隻雞的3間農場、裁員近100人,幾乎要破產。

若法院判決誹謗罪成立,移工們將面臨1年的有期徒刑和罰金。移工權利網絡領導者U Sein Htay便在判決前一天表示,若法院判決這14人有罪,那麼移工顯然並不在泰國司法的保障下。

而今移工們被判無罪,辯護律師那空(Nakhon Chompuchat)在接受路透社(Reuters)採訪時表示,這樣的判決對所有在泰移工而言都是好消息,「它說明了勞工無須懼怕發聲反抗僱主的剝削。」

雖然此誹謗案得以撤銷,移工們在泰國的處境依然嚴峻。在泰籍漁船、泰國農場和工廠中都有被剝削的移工,經由壓榨其勞動力而生產的食品、產品被銷往世界各地,成為全球供應鏈的一部份。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OHCHR)所設的企業及人權工作小組(United Nations Working Group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就曾在今年稍早表示,泰國企業應避免侵害人權,而政府也應為移工提供更良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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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南部宋卡府漁船上的緬甸移工。 (Photo Credit: Sakulchai Sikitikul@Flickr CC BY-ND 2.0)

東南亞人權倡議團體鞏固人權(Fortify Rights)的研究員蘇塔莉(Sutharee Wannasiri)表示,這次判決是法院在向泰國企業傳遞一項訊息:司法保障人權被侵害者提出申訴、無須擔心遭到報復的權利,「移工對泰國的經濟發展有莫大貢獻,泰國政府應採取能夠保障其權利的政策。」


資料來源

  • Charges dismissed against Myanmar chicken farm workers(Bangkok Post
  • Thai court to rule in defamation trial of 14 Myanmar workers(Myanmar Times
  • Defamation trial for Myanmar workers over chicken farm abuse(Bangkok Post
  • Myanmar workers go on trial for accusing Thai chicken farm of abuse(Reuters
  • Facebook post inspires landmark labour case(Bangkok Post
  • Myanmar migrant workers win $1.3m from Thai tuna firm(The Guar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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