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首例:菲律賓本月展開離岸風電競標
作者:柯昀伶
2025-07-07

菲律賓政府2024年底宣布預計在2025年第三季舉行第五次綠色能源競標(Green Energy Auction 5, GEA-5), 競標規則已於6月11日正式公告,競標活動將於7月25日開始。GEA-5將首次針對離岸風電進行競標,菲律賓也是東南亞地區首個進行離岸風電招標的國家。
再生能源轉型 風電光電為主力
菲律賓政府目前並未設下碳中和或淨零排放的目標年度,根據2023至2050年的能源計畫,目標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達35%、2040年達50%、2050年超過50%。到2040年間,菲國規劃新增再生能源裝置容量52.8GW,其中27GW來自太陽光電、風力發電16.6GW、2.5GW為地熱、6.1GW使用水力發電,能源轉型的核心動力會來自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
世界銀行曾於2019年發布報告,初步調查菲律賓海域有178GW離岸風電開發潛力,其中9成潛力場址位於深水區,適合開發浮動式風電。目前菲律賓已開發陸域風電593MW,但尚未有離岸風電建設。小馬可仕總統任內開始積極推動離岸風電,目標在2028年卸任前,看到菲國第一座離岸風場完工。
小馬可仕政府於2023年4月發布21號行政命令(EO21),由能源部開始規劃加速離岸風電開發的法規框架,菲國也開始建立一站式窗口、修法允許外資100%持有再生能源電廠等改革。全球風能協會(GWEC)在《2025 年全球風能報告》中,也點名菲律賓是亞太地區吸引再生能源投資的新興市場,潛力排名第二。
離岸風場開發 參考台灣經驗
為推進離岸風電的開發,菲律賓也曾像台灣取經。丹麥駐菲律賓商務辦事處曾於2024年8月率團來台灣參觀離岸風電建設,除了拜訪台灣水下基礎廠商、風能訓練中心之外,還有出海到彰化外海近距離參觀離岸風場。能源部次長格瓦拉(Rowena Cristina L. Guevara)也表示,參考台灣第三階段的開發經驗,由政府各部會公告建議排除開發的敏感區(紅燈區),菲律賓也會將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明確劃定為開發禁區,也擬禁止工作船行經保護區。
離岸風電首次招標 聚焦固定式風電
菲律賓自2022年開始,透過綠色能源競標來促進再生能源發展,每一輪競標的能源類別有所不同。上一輪GEA-4便是針對各類型太陽光電、陸域風電與儲能系統進行競標。根據GEA-5的規則,此次競標裝置容量3,300MW,2028-2030年度完工,基於基礎建設、供應鏈能力等,目前專注在固定式離岸風電,不過也對浮動式風電保持開放態度。
在規則公告後,能源監管委員會將會於下個月設定競標價格上限(Green Energy Auction Reserve, GEAR),得標者會以綠電費率(Green energy tariff, GET),售電期間20年。值得注意的是,綠電費率有指數化調整機制,可因應通膨或匯率波動進行調整,提供開發商價格穩定性的誘因。目前各界可針對GEA-5 權責範圍(terms of reference)在6月18日前提交問題或意見。
服務合約授予開發家獨家權 合約期長25年
根據目前的開發行政程序,菲國政府透過「離岸風電服務合約(Offshore Wind Energy Service Contract, OSWESC)」,給予開發商獨家權利,合約期限共25年。取得服務合約的專案,需通過環境部的審核來取得「環境合規許可(Environmental Compliance Certificate, ECC)」。在申請和取得ECC的階段為前開發期,為期5年,可延長2年。取得ECC的開發商可以進行風場調查活動,包括地物、地工調查、海氣象測量以及環境和社會評估等。
隨後開發商須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向環境部申請開發階段的ECC,才可以向能源部提交「商業開發許可申請(Declaration of Commercialism, DOC)」。當取得商業開發許可,專案才可以進入興建及營運期,直到25年年合約期滿,在期滿後開發商可申請延長25年。
能源部核發92張服務合約 不少外商插旗
自2020年開始,截至2024年12月,菲國能源部已核准92個離岸風電能源服務合約,合計裝置容量達67.26GW,此為參與競標的要件。服務合約數量在近幾年不斷增加,顯示開發商對菲國市場具高度興趣,其中不少專案是由外商進行投資。
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公司(CIP)在菲律賓規劃開發兩個風場之外,也與菲律賓Ayala集團旗下ACEN共同開發1GW聖米格爾灣計畫(San Miguel Bay),由CIP持股75%。開發商也有意以此1GW計畫參與競標。麥格理集團旗下離岸風電開發商Corio也有兩個專案,菲商PGEC與丹麥商Copenhagen Energy合資開發、還有新加坡開發商Nexif Ratch Energy等,市場統計至少有8家開發商有意參與GEA-5,競爭3.3GW的容量。
雖然能源部目前已核准92張服務合約,但進到下一階段、取得開發前期ECC的專案則在少數。一般而言,風場開發階段的環境調查、許可取得前置作業需耗時4至6年;陸域及海上施工的興建階段需2至4年。GEA-5目標在2028至2030年間完工,從得標到完工僅三到五年時間,時程相當緊迫。菲律賓要達標,有賴政府與業者的全力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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