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基礎建設不足法規也未到位:越南2030年離岸風電裝置量6GW能達標嗎?

電網基礎建設不足法規也未到位:越南2030年離岸風電裝置量6GW能達標嗎?

作者:柯昀伶

2024-01-19


越南的近岸風力發電場。(Shansov.net Wikimedia Commons CC BY-SA 3.0 DEED)

越南境內有超過3千公里的海岸線,尤其東南部毗鄰海岸的地區,平均風速為每小時10至11公里,為發展風力發電的良好場域。根據世界銀行報告指出,越南可發展離岸風電(Offshore wind energy)潛力裝置容量上看475GW。雖然越南目前並未有真正定義的離岸風場,僅有架設在潮間帶的近岸風機;但著眼於離岸風電的潛能以及再生能源的需求,政府正式設立離岸風電的開發目標。

經過兩年、9個版本的討論修改,越南政府終在5月批准國家電力發展計畫第八版(PDP8),涵蓋2021-2030年的電力發展規劃,並展望到2050年。在PDP8中,越南政府設立至2030年各項能源發展裝置容量目標,其中在離岸風電(Offshore wind energy)的目標是6GW。

早在政府公告政策目標前,風場開發商早已聞風而來,劃設風場、設立辦公室,準備插旗越南離岸風電市場。截至2022年,越南北部已規劃的風場有22個,南部則有74個,總容量達156GW,這個數字遠超過2030年目標量的6GW。由於離岸風電產業特性:資本密集以及技術門檻高,因此開發商高度仰賴外資及其技術,目前這些規劃風場,有超過2/3是外商與越南合資的。

然而,2030年6GW的裝置目標,越南能順利達標嗎?政府對發展離岸風電的政策支持,如躉購費率制度是否足夠吸引投資?與政府的購售電合約是否具可融資性?或是電力市場是否適時開放,讓風場開發商可以直接出售綠電給企業?以及越南專案融資市場成熟度是否足夠?這些因素關乎越南是否能吸引投資投入離岸風電市場,過去也有文章進行討論。近期新加坡東南亞研究所(ISEAS-Yusof Ishak Institute)研究員Phan Xuan Dung專文指出,對於達標表示悲觀,除了以上原因之外,他認為最基本的兩項要素尚未到位:基礎建設與法規框架。

電網基礎建設不足

目前規劃的離岸風場多集中於東南部地區,而南部地區目前的電網基礎建設不足以讓這麼大電量併網;若要南電北送,也受限於南北之間的電網基礎建設。

電網基礎建設升級需要時間與金錢的投入。根據世界銀行的評估,若要新增5到10GW的離岸風電併網,對應的電網升級從規劃到興建需要5到10年的時間。根據PDP8,電網升級大概需要348到386億美金,而國營企業越南電力公司(EVN)面臨財政困難,恐怕難以獨立投資;越南政府也有意吸引私部門投資電網建設,但相關法規尚未到位。

法規框架的缺乏

發展離岸風電的法規框架尚未到位也是一大障礙。目前風場開發所依據的通知(Circular),係針對陸域風電發展而制定的,在適用上就缺乏海床使用以及海纜建設的相關規範。也因為法規框架的缺乏,使相關許可申請目前僅能個案處理,沒有一致標準,不只耗時且行政裁量空間大。

舉例來說,風場必須取得開發權以及完成海床租賃,才能進入建設階段。在進行風場租賃前,政府規定風場須先進行可行性調查,將調查結果交至工商部與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審查。目前已有超過40個風場向自然資源與環境部申請可行性調查許可,只有兩案通過申請。

除此之外,國家海域空間規劃(Marine Spatial Planning, MSP)延宕多時尚未通過,當離岸風場開發與其他海域空間使用活動發生競合時,該如何協調處理處於真空狀態。

越南在第26次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上承諾,至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政府在今年先後公告規畫至2030年的PDP8,以及國家能源重點計畫(National Energy Master Plan,NEMP);在COP28於本月召開之時,向國際各界重申減碳承諾。越南要達到2030年設定的離岸風電裝置目標,基礎建設與法規框架改善將會是當務之急,也會是落實減碳需踏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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