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外資投入!越總理阮春福促經濟特區擴大優惠措施

拼外資投入!越總理阮春福促經濟特區擴大優惠措施

外電編譯:吳書嫺Judy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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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業區一景。(Photo Credit:Asian Development Bank@Flickr CC BY 2.0)

越南總理阮春福近期對於經濟特區計畫發表看法,同意經濟特區將享有特別規定以減少投資限制。阮春福已請越南計畫投資部(MoPI)草擬《經濟特區法》(或特別行政經濟單位法)法案,預計於今年十月提交國會進行備審。

阮春福提到《經濟特區法》將重塑越南三個特區的外資投資環境,提供獎勵措施藉此吸引外資,推動經濟多元化發展,為經濟特區創造投資優勢。

特別在土地法規範上,越南原定特區內享有70年的土地租賃使用期限,但國際上對於特區的使用期限大多為99年。對此越南總理認為《經濟特區法》應考慮取消土地租賃期限,允許使用相關資產作為土地使用權的抵押。

根據我國經濟部國貿局經貿資訊網商情資訊顯示,進駐經濟特區投資非屬奬勵產業項目的計畫案,可享有30年適用企業營所稅10%,以及企業營所稅4年免徵9年減半之優惠;此外,對於進駐經濟特區投資而屬奬勵產業項目的計畫案(不含開礦及生產經營而適用特別消費稅貨品或提供勞務計畫,惟製造汽車除外),得享受投資計畫整個期間適用企業營所稅10%,以及企業營所稅4年免徵及9年減半之優惠;在進駐經濟區投資不動產的計畫案,得享受適用企業營所稅17%之優惠。

目前越南共計有18個沿海經濟特區、27個邊界經濟區和325個工業區。雖然越南於1979年成立頭頓-昆侖島(Vung Tau-Con Dao)經濟特區,但在1991則取消設立。2016年12月越南政府頒佈103 / NQ-CP號決議,同意設立三個經濟特區,為北部廣寧省雲頓經濟特區(Vân Đồn)、中部慶和省雲峰經濟特區(Vân Phong)及南部堅江省富國島(Phú Quốc)。該計劃已於2011年由國家預算計劃編列1.88兆越盾(約折合9,000萬美元)投資開發經濟特區相關基礎設施,且相關建設金額將階段性逐步增加。

越南計畫投資部預計該三個經濟特區自2020年起,將貢獻國內生產總值(GDP)數十億美元。在雲頓經濟特區,預計稅收徵收總額將達40億美元,該省人均GDP將從2020年5000美元提升至2030年的12,500美元。雲峰經濟特區的稅收估計為22億美元,對中部慶和省的貢獻率為6%,2030年慶和省人均GDP為9,500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富國島經濟特區擁有完善海港、機場、南北道路、水利設施與完善電網的鋪設,將是此次外資流入經濟特區的焦點。同時,富國島經濟特區結合觀光,將成為觀光與投資的複合區,其稅費收入與土地收益目標分別是33億美元及190億美元,2030年富國島人均GDP可望達13,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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