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尼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人該注意什麼?
作者:TWL Law Group
2026-01-20

印尼龐大的消費市場、戰略位置和一系列改善經商環境的監管改革,使印尼吸引大量外國投資。 本文簡介與投資者有關的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項,包含在印尼設立公司的流程,特別是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Perseran Terbatas)的法律要求。
印尼商業實體類型概覽
- 有限責任公司(Perseran Terbatas, PT)
PT公司是在印尼進行商業活動的主要法律實體,也是唯一允許外國投資的結構。 PT分為以下兩種:- 當地PT公司,完全由印尼自然人或印尼法人擁有。
- 外商投資公司(PT PMA),外資擁有部分或全部擁有權的PT。
- 外國建築業服務實體(Badan Usaha Jasa Konstruksi Asing, BUJKA)
BUJKA(Badan Usaha Jasa Konstruksi Asing,即外國建築業服務實體)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服務實體,允許外國建築業者在不設立 PT PMA 的情況下在印尼運營。 BUJKA 限定於建築業,並受到嚴格限制。 BUJKA 僅可承接大型或高技術的建築專案,其經營活動必須通過與印尼建築公司的聯合經營方式進行。 因此,BUJKA 僅適用於執行特定項目的外國承包商,並不適用於想在印尼展開長期業務的企業。 - 代表處
外國公司也可以透過設立代表處進行有限的非商務工作。 這些實體不得在印尼有營業收入或開立發票,限於一般聯絡或市場研究職能,不能從事經營或貿易活動。
代表處通常作為進入市場的初始工具使用,但如要展開商業活動,則必須轉設為 PT PMA。 - 其他商業形式
印尼還承認其他形式的商業實體,包括有限合夥(Commanditaire Vennootschap, CV)、商行(Firm, Fa)以及個人獨資企業(Usaha Perseorangan)。 這些實體並不具備與PT等同的獨立法人資格,且不受外商投資制度的監管。 因此,外國投資者是無法利用這些實體形式在印尼展開業務。
在印尼建立PT公司的關鍵步驟
第一步:確定營業項目
所有公司均須依印尼商業領域標準分類(Klasifikasi Baku Lapangan Usaha Indonesia, KBLI)確認其營業項目。所選定之 KBLI 代碼,將決定外國投資之適格性、適用之外資持股限制、相關許可要求,以及最低實收資本額與投資門檻。詳見 KBLI代碼完整清單。
第二步:資本結構和最低投資要求
PT公司必須有授權資本、已發行資本和實收資本。
- 對本地 PT 公司
- 無最低授權資本要求。
- 已發行資本和實收資本至少占授權資本的25%。
- 對外商投資公司(PT PMA )
- 最低授權資本須超過100億印尼盾(約63萬美元),不包括土地和建築成本。
- 針對每一項 KBLI 行業代碼及每一個專案,要求最低已發行資本/實繳股本應為 100 億印尼盾(約 63 萬美元)。
- 印尼實行「正面投資清單制度」,根據相關的 KBLI 分類:
- 部分行業對外商投資完全開放(例如:軟體開發和 IT 顧問服務、管理顧問及專業顧問服務)。
- 部分行業設有外資持股比例上限(例如:旅遊海運(sea transportation for tourism)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為 49%)。
- 某些行業為保留或限制行業(例如:傳統化妝品製造業完全禁止外商投資)。
- 外資持股限制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個案評估。
第三步:公司治理結構
印尼採用兩層治理結構,將管理職能與監督職能分開。PT必須具備:
- 至少有一名董事和一名監事
- 董事和監事可由外國人擔任,但須遵守移民和就業法規
第四步:設立章程的創建
公司設立須在印尼公證人面前簽署以印尼語撰寫的《設立章程》。 該設立章程須經印尼法律與人權部(MOLHR)批准,公司方可取得法人資格。 公司雖在獲得法律與人權部批准後即被視為已具備法人資格,但在取得「商業識別號碼(Nomor Induk Berusaha, NIB)」和/或相關經營許可之前,不得展開商業活動。
第五步:申請商業識別號碼和營業執照
所有公司(包括 PT 公司)須透過「線上單一窗口申請系統(Online Single Submission,OSS)」申請取得商業識別號碼。 商業識別號碼具有以下功能:
- 公司登記號碼
- 進口商識別號碼(如適用)
- 海關識別碼
部分商務活動在取得商業識別號碼後即可開始; 但根據企業商務活動的風險等級不同,在公司正式進行商業活動之前,仍可能須申請額外的許可。
第六步:銀行開戶
公司成立後,必須在印尼當地有執照的銀行開立公司銀行帳戶。
其他須考慮事項
- 法定聯絡地址
必須在印尼註冊法定聯絡位址。 實務上,某些低風險商業活動可以使用虛擬辦公室,但高風險或受監管的行業需要有實體辦公場所。
- 外國董事、監事和雇員
如公司任命外國籍董事或監事,或雇用外籍員工,則必須遵守印尼有關外籍人員用工的相關規定,包括取得經許可的外籍人力使用計劃(Rencana Penggunaan Tenaga Kerja Asing, RPTKA)以及相應的居留和工作許可。
- 後續法律義務
- 定期投資活動報告:向印尼投資協調委員會(BKPM)定期提交投資活動報告(Laporan Kegiatan Penanaman Modal, LKPM);
- 稅務登記及定期稅務申報:完成稅務登記,並依法定期進行稅務申報;
- 員工及社會保障登記:企業必須為員工辦理印尼社會保險,包括用於就業相關福利的勞工社會保險(BPJS Ketenagakerjaan)、醫療社會保險(BPJS Kesehatan), 並且須定期繳納費用、即時更新員工資料;
- 聘僱員工相關義務:企業需制定並實施內部員工規章制度(Peraturan Perusahaan),規範員工的聘僱條件; 如企業未簽署集體勞動協定,該規章制度須向當地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備案。 此外,企業還必須完成並持續維護強制性聘僱申報(Wajib Lapor Ketenagakerjaan,WLKP),包括定期更新員工資料,以確保符合印尼人力法律法規的要求。
若違反以上規定,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或暫停營業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