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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外商投資指南

馬來西亞外商投資指南

作者:TWL Law Group

2026-03-04


吉隆坡天際線。(James Kerwin Wikimedia Commons CC BY 2.0)

馬來西亞是東南亞地區外國投資的首選目的地之一,穩健的經濟、具戰略性的地理位置、完善的基礎建設以及清晰的法律監管框架,是馬來西亞的優勢。

為進一步提升商務流動性,馬來西亞於2025年4月1日推出多次入境投資者通行證。此通行證允許外國投資者,包括企業所有者及高階主管,在馬來西亞半島進行最長六個月的多次往返訪問(可再延長六個月),用於實地考察及商務洽談,但不得在當地就業或攜帶家屬。

本文概述於馬來西亞設立公司之主要流程,並著重於適用於外資私人有限公司的相關要求。

概要:馬來西亞的企業類型

  1.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馬來西亞最常見且最推薦的商業實體形式。其為獨立法人實體,為股東提供有限責任保護,責任範圍以其出資額為限。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須有一名成員及一名董事,且至少一名董事須常駐在馬來西亞。若超過50% 的有表決權股份由非馬來西亞人持有,則該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被視為外資公司。
  2. 代表處(Representative Office, RO)
    • 外國投資者可設立代表處,從事非商業性質的聯絡活動,例如市場調查、推廣及協調工作。初始營運期限為2年,最長可延長至5年。馬來西亞代表處的最低年度營運開支為30萬令吉(約新台幣240萬元),須由海外資金提供,以維持代表處的運作。代表處不得從事任何盈利活動、簽訂合約或向客戶提供直接服務。其作為低成本的市場進入工具,但若要進行貿易活動,則必須升級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3. 分公司
    • 外國公司可在馬來西亞註冊分公司。與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債務及義務由母公司負完全責任。設立分公司須在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 SSM)註冊,並至少委任一名居住在馬來西亞的授權代表。此形式常見於銀行、保險業及執行特定專案的大型跨國企業。
  4. 其他商業形式
    • 馬來西亞法律亦承認合夥企業(普通合夥及有限合夥)及獨資企業。然而,這些實體不提供有限責任保護,且由於監管限制及缺乏獨立法人資格,通常不適用於主流外國投資。

在馬來西亞設立外資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考量

公司註冊後的登記事項

在公司委員會完成註冊後,外資公司須完成以下重要登記流程:

其他注意事項

總結

馬來西亞憑藉其穩定的法律體系、較開放的外資持股政策以及有利於商業發展的監管環境,是對外國投資者極具吸引力且具有戰略優勢的投資目的地。雖然設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相對簡便,但外國投資者仍需充分考慮產業許可要求、資本門檻、移民規定、稅務義務及法遵責任等因素。透過周詳規劃、前期法律盡職調查以及專業當地顧問的協助,馬來西亞可為拓展區域與長期投資,提供穩健且具商業可行性的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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