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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越三國簽署綠電出口協議 推進東協電網願景

馬新越三國簽署綠電出口協議 推進東協電網願景

作者:柯昀伶

2025-06-07


馬來西亞、新加坡、越南簽署合作協議。(Lawrence Wong臉書

由馬來西亞主辦的第46屆東協峰會於5月26日登場,馬來西亞、新加坡和越南的國營企業在峰會上簽署合作協議,並由三國領導人見證,協議推進三國再生能源的出口以及實現東協電網願景。馬來西亞首相安華指出,推進東協電網(ASEAN Power Grid, APG)會是此次峰會的主要里程碑。

根據馬新越三國簽署的合作協議,有關單位將評估從越南輸送再生能源電力(主要是離岸風電)至馬來西亞半島,再傳輸至新加坡的可行性,以及評估提供額外電源和儲能系統的方案,以確保系統穩定性。協議是東協建立區域電網的最新努力,以達成加強能源安全、實現淨零排放的目標。

合作協議將由新加坡淡馬錫集團下勝科工業(Sembcorp Industries)子公司 Sembcorp Utilities、越南石油技術服務公司(PetroVietnam Technical Services Corporation, PTSC),與馬來西亞國家電力公司(Tenaga Nasional Berhad, TNB)及國家石油公司 Petronas 組成的MY Energy Consortium共同推動。

馬來西亞首相安華對計畫持樂觀態度,他在5月25日接受專訪時表示,合作協議在經濟可行性上優於其他方案。新加坡總理黃循財臉書貼文寫道:「這是我們實現東協電網願景的一部分,為東南亞區域建立更具韌性與可靠的能源供應。」PTSC總經理Tran Ho Bac則指出,協議會是越南再生能源投資的重要里程碑,也突顯PTSC和越南國家石油集團在能源轉型中扮演的角色。

大馬副首相兼能源轉型部長尤索夫(Fadillah Yusof)對記者表示,目前技術與商業細節尚未完全敲定,希望在10月舉行的東協能源部長級會議上有進展。他還表示海底電纜將由 Petronas與TNB承擔建設費用;部分能源會輸往新加坡,部分則供應馬來西亞使用。不過,TNB總裁兼執行長Megat Jalaluddin Hassan則表示,由哪方承擔電纜建設費用目前尚未達成協議。

東協電網的願景與挑戰

東協自1997年提出區域電網計畫,下有18個電網計畫,目標在2040年跨境輸電容量達17GW,預計在2025年可完成9GW容量。不過目前東協多邊電力交易發展有限,一項是2022年啟動的「寮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電力整合計畫(LTMS-PIP)」,從寮國向新加坡輸送100MW水力發電,2024年宣布二階計畫輸出容量將加倍。另一項則是2023年啟動,汶萊、印尼、馬來西亞與菲律賓之間初步的電力整合計畫(BIMP-PIP)。

國際能源總署(IEA)2024年東南亞能源展望報告評估,在既有政策情境下,受強勁的經濟與人口成長驅動,至2035年,東南亞每年的電網投資需求將增加一倍以上,達到約220億美元。

能源智庫Ember今年5月發布報告指出,電網升級是東協吸引再生能源投資的關鍵,東協跨境電網可以加速再生能源部署、降低均化成本及強化能源安全,可望在整體區域創造約18.2萬個就業機會,有助東協整體GDP提升0.8%至4.6%。

若要實現東協多邊電力交易,各個國家的電網升級成為首要之急。在2023年至2030年間,印尼計劃新增20,798公里的輸電線路、越南12,300公里、菲律賓3,935公里、泰國則將增加6,677公里,但還有許多國家的規畫未明。Ember進一步指出,如果要達成東南亞各國的潔淨能源與氣候目標,到2030年前電網擴建規模要達兩倍。東協能源中心也評估,但若要支持再生能源的成長,至2040年需要的跨境容量高達24GW。

目前各國電網發展重點主要在輸配電網的擴張,若要擴大再生能源佔比,電網智慧化、現代化的規劃必須納入。其次,跨國電網的資金來源也是落地關鍵,東協需要優先確定多樣化的融資機制與商業模式。在資金之外,區域的協調規畫也會是東協電網面臨的挑戰。

越南離岸風電具開發潛力 但2030年前風場難產

越南政府致力擴大再生能源發展,以成為東南亞地區再生能源樞紐。越南在2024年陸域風電總容量為4,163MW,近岸風電(6海浬以內)總容量是875MW,離岸風電為0。雖然目前未有離岸風電開始營運,但具備相當大的潛能。越南中央水文氣象預報中心(NCHMF)4月發布調查,其專屬經濟區(EEZ)的風資源潛能達1,068GW,較先前世界銀行的估計值475GW多出一倍多。在近岸區域,技術上可開發的風力潛能總計為57.8GW;離岸風電潛力達1,010GW。風資源分布上南部地區為主,佔894GW,北部地區則佔174GW。

越南在2025年4月公告國家電力發展計畫第八版(PDP8)修正版,計畫涵蓋2021至2030年的規畫,並展望到2050年。離岸風電目標是2030年6GW,預計在2030至2035年間陸續併網,陸域及近岸風電目標修改提高到26GW。

新加坡勝科和越南石油技術服務公司早在2023年便簽署備忘錄,預計從越南2.3GW的離岸風場出口電力至新加坡。雙邊預計從2030年開始輸電,但是全球風能協會(GWEC)評估指出,根據發展現況,在2030年前越南沒有離岸風機能如期併網。

細究原因,雖然政府開始研議政策誘因,但政策法規不明朗、電網基礎建設不足、專案融資市場尚不成熟,再加上先前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的變動,都是投資人卻步原因,這一兩年也見國際離岸風電開發商如Equinor、沃旭先後宣布退出越南市場

越南政府於2024年7月開始研議建設離岸風電的示範風場,擬由工商部與越南國家石油公司(PVN)合作,不過目前並未有進一步的時程,外商也持續遊說越南政府應讓國營企業和具經驗的國際業者合作。政府為鼓勵離岸風電發展,也祭出政策誘因,包含若風場未與企業用戶簽署直接購售電協議(DPPA),政府將收購風場電力至少80%,收購期間為15年。此外,2031年前取得同意函的風場,施工期可享海域、陸地使用租金減免。越南國家電力公司(EVN)4月也針對離岸風電收購費率進行研議,初步按北、中、南三個地區將建議價格進行分類,其中北部與南部價格較高,每度有新台幣4.6元以上,不過專家普遍認為這個費率對開發商仍不具吸引力

先前越南為吸引再生能源投資,曾祭出躉購費率制度(FiT),EVN購電期間20年,但在2021年後費率終止。近期傳出有省分在費率核定有誤,EVN從今年1月單方面提出臨時費率,扣留給開發商的部分款項,導致電廠資金短缺,面臨債務違約,16家國內外投資人聯合在5月提交請願書給政府。既定費率變動且溯及既往,不只動搖投資人信心,也重創政府形象,在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上恐怕更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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