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歇的抗爭:泰國電力發展未了的困境

[政經商情] 暫歇的抗爭:泰國電力發展未了的困境

外電整理:黃嬿庭


今年2月20日,泰國能源部長Siri Jirapongphan在聯合國亞太經社會(UNESCAP)位於曼谷的總部前,與反對燃煤發電建案的南部居民簽訂協議,同意撤銷先前的環境健康影響評估(Environmental Health Impact Assessment),在納入正反方意見的前提下,重新做全面性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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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能源局訂定協議後,在亞太經社會前合照慶祝的居民。Photo Credit: Prachathai@Flickr, CC BY-NC-ND 2.0)

來自宋卡帖葩(Thepha, Songkhla)、北大年(Pattani)和甲米(Krabi)的南部居民,為反對泰國電力局(Electricity Generating Authority of Thailand,EGAT)在帖葩和甲米推動燃煤發電廠建案,自1月29日開始在曼谷政府大樓外靜坐13天卻未得到回應,轉而在亞太經社會發起絕食活動,並於2月16日得到聯合國方面的聲援。最終與官方簽訂協議,長達三年的抗爭終於得以暫歇。

為推動燃煤發電廠案的通過,泰國總理帕拉育在2016年動用臨時憲法44條賦予的行政命令權,發布了數道命令加速環評程序,並專設處理泰南能源問題的委員會。然而在31名委員中,有17人是高階軍官。

甲米電廠的環境影響評估,在2016年於當地居民的反對下重新進行,而帖葩一案的環評則是在2017年8月時被強行通過,當時居民到曼谷靜坐,泰國電力局在帖葩電廠案中,聲稱該計畫將使用乾淨無污染的燃煤技術,不會對當地環境造成影響,然而反方學者指出支持這樣說法的環評只納入了正方意見,並沒有真正計算燃煤發電及進口煤礦用的深水港計畫對環境造成的負面衝擊。

儘管泰國能源部日前已同意重啟環評,並開啟優化各省、各區域間電力傳輸系統的計畫,以平衡南部用電,使泰南即將面臨的環境危機看似迎來了曙光,然而在泰國能源問題仍未得出解套的背景下,環境、在地權利與用電、經濟發展之間的拉扯,隨時都可能再度發生。

嚴格而論,泰國電力局雖然以「在電力穩定成長下,未來電力供給將不足以因應需求」為發展燃煤電力的理由,但能源部的發展計劃中也揭露了泰國目前所面臨的電力問題,其實是「能源多元化」的不足。

泰國南部的供電目前主要依靠甲那(Chana)、甲米(Krabi)的火力發電廠,以自泰馬共同發展區(Malaysia–Thailand joint development area)開採的天然氣發電,但由於能源過度倚賴單一來源,在2017年7月曾發生因共同發展區的技術問題,導致泰南多省限電10多天的情形。

為穩定泰國南部的供電系統,泰國能源部在2015-2036能源發展計畫中提出將在帖葩和甲米興建燃煤發電廠案,燃煤發電廠主要投資者之一的泰籍跨國企業Banpu,是亞太地區煤礦業的領頭羊,在印尼、澳大利亞和中國都有投資煤礦開採,帖葩發電廠所搭配的深水港計畫,便是要用於自印尼、澳大利亞進口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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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能源部2017年電力報告中的發電能源分配圖,其中天然氣(綠色部分)就佔了61%。(source: Electricity Statistics, Ministry of Energy
1990年代,北部的褐煤電廠和湄公河流域水壩對環境及當地居民健康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在泰國社會掀起對燃煤發電廠及發電用水壩的反對聲浪,在泰國灣發現了大量天然氣資源後,天然氣便成為泰國最主要的發電能源,在2017年共有61%的電力是燃燒天然氣產生。然而隨著泰國用電量的增加,泰國自產的天然氣自2010年起漸漸無法因應需求,開始大量進口天然氣及液化天然氣發電。

此外,泰國能源局將在國內受阻的燃煤發電及發電用水壩投資案移到緬甸、寮國和柬埔寨等相鄰國家,再將電力進口回泰國,這部分的進口電力約佔泰國可用電力的12%。

儘管在2015-2036能源發展計畫中,也提到將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並考慮在後期啟用核能發電,但考慮目前泰國的資金、技術,以及整體社會在2011年日本核災後,對核能普遍持有負面意見等因素,要在短期內讓發電達到能源多元化,以平衡對天然氣的過度依賴,對泰國來說仍是一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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