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經濟特區法進入草擬階段 盼重塑外資投資環境

越南經濟特區法進入草擬階段 盼重塑外資投資環境

外電編譯:吳書嫺Judy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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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國島的Duong Dong Bridge。(Photo Credit: flix trigger @Flickr CC BY-NC 2.0)

本月初越南總理阮春福同意經濟特區將享有特別規定後,越南計畫投資部(MoPI)部長阮志勇(Nguyễn Chí Dũng)8月12日表示《經濟特區法》已進入草擬階段,將會為北部廣寧省雲頓經濟特區(Vân Đồn)、中部慶和省雲峰經濟特區(Vân Phong)及南部堅江省富國(Phú Quốc)制定出適宜投資的法律架構。《經濟特區法》將重塑特區的外資投資環境,提供獎勵措施,為經濟特區創造新發展模式與投資優勢。

目前該法草擬討論階段朝向經濟特區內僅設置行政委員會,取消設立人民議會,並將人民議會的立法、檢查與監督機制轉由三個經濟特區的省政府直接管理。換言之,雲頓、雲峰與富國經濟特區將分別由廣寧省、慶和省與堅江省各地區有關當局進行直接管理,預期將降低官僚程序帶來的時間成本,增進效率。

土地規範上,越南計畫投資部部長阮志勇表示經濟特區內的土地租賃使用期限將提高至99年。在人力與稅收等方面將祭出優惠政策吸引投資者,譬如說企業將享有四年免稅,減稅可達30多年,同時制定低廉土地租金與靈活彈性的勞動政策,以吸引外國企業投資。

三個經濟特區也將根據該地區的地理條件發展不同的戰略產業,譬如雲峰經濟特區佔地六萬六千公頃,以開發過境港口、發展海運與物流作為優勢,預計將成為海運的國際樞紐;雲頓經濟特區將著重以醫療保健、生物醫學與教育等具有高附加價值的產業為主。

值得注意的是,雲頓經濟特區在戰略地位上具有特殊雙重意涵,該地區連結越南與中國的兩廊一圈及南寧至新加坡經濟走廊,以及延伸至北部灣經濟合作區,在區域鏈結上佔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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